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出租人借助租赁这个载体,拓展出既能减少风险,又能增加收益的交易模式。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贸易创新,在国际上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国际贸易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被誉为金融领域的“朝阳产业”融资租赁在西方国家受到政府、监管机构和研究部门的高度重视,被称为“新经济的促动者”。 京翰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 (1)根据投资方的自身优势、市场定位、业务模式等因素为投资方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投资方策划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构架方案; (3)代投资方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4)代投资方办理有关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相关审批及工商手续; 2、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法律服务: (1)提供融资租赁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设计方案; (2)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5)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6)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7)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8)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9)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0)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1)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2)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3)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3、融资租赁项目专项服务: (1)为公司进行融资租赁项目的推荐,寻找承租人; (2)对融资租赁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客户需要参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4)起草融资租赁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范本; 4、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上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账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