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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合伙人律师陆伟光成功代理特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浏览次数:1278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4日
 

 受当事人的集体委托,我所指派合伙人律师陆伟光担任张某某等多人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二审代理人,本案共涉及40多套商业办公用房。

 接受委托时,本案面临一审判决结果为张某某等多人败诉,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二审已经庭审过一次的不利局面。由于当事人是在05年至06年期间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由于市场原因房屋价格已经上涨了400%以上,如二审仍然败诉,众多当事人将遭受高达数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在有限的时间内,陆伟光律师对于案件情况进行了详尽调查和研究,所内数位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对本案进行了讨论会商,制订了严谨的诉讼方案。同时申请法院恢复开庭审理,庭审中围绕关键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和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陆伟光律师发表了公正、有力的代理意见。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明确商品房销售合同应继续履行,成功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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