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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调解 阳光医患――携手共创和谐医患关系研讨会
浏览次数:1225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京翰医患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于4月10日下午2点在鹰翔宾馆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实效调解  阳光医患――携手共创和谐医患关系研讨会”。丰台区政协领导,丰台区卫生局、司法局、民政局、社会办等领导,患者代表、医院代表、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聚一堂,共同寻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力量。

本次研讨会主要的议程是:

一、携手丰台区医学会,本着资源共享、共创和谐医患关系的宗旨与丰台区医学会签署《关于医患关系协作处理的协议书》进行协作签约、互换协议。

二、公布中心与医院代表签署“将中心调解作为本医院常规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工作备忘录事宜。中心与八家医院签署了“将中心调解作为本医院常规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工作备忘录,确定这八家医院为试点医院,正式将中心的咨询和调解纳入到各医院解决医患纠纷的常规渠道中,力求第一时间了解矛盾、化解矛盾。这八家试点医院分别是:北京电力医院、丰台医院、丰台妇幼保健院、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丰台南苑医院、丰台铁营医院、航天731医院、航天总医院。

三、专家委员会主任给丰台医学会专家代表发聘书、监督委员会主任给监督委员会委员发聘书。

四、患方、医方、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代表就“如何看待伤医事件”进行深度探讨。

    会上,丰台区卫生局副局长肖立新分享了其对医患纠纷的认识,强调医护人员给患者治病与维修机器截然不同,机器坏了是保持坏的状态,但人生病了,病情变化是不停步的,持续变化,诊治的过程中也在无时无刻在发生变化,患者康复与患者心理活动,身体基础状况、是不是遵照医务人员遗嘱,有没有进行康复训练,以及按时起居、饮食等综合因素决定不单单是医生的诊疗,医务人员诊治是外力,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是内因,基于这一点,是合作的关系,是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医患关系的恶化对患者、家属、医务人员都是伤害,最终的受害者是我们每一个人。

    作为行政主管机关,丰台区司法局一直在关注着中心的发展和成长,会上,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肖斌与大家分享了司法局对中心建议与意见:第一,要稳步推进,成立伊始,这就是我们的指导意见,从现在来看稳步推进取得了具体而实在的效果,我们的组织机构,我们的社会影响力都已逐步的形成和壮大;第二,中心的成立具有重大开拓创新意义,中心作为北京首家医患纠纷解决NGO组织。特别重大的的属性是中立性,调解的中立性是调解的生命之源,工作中要注意调解方式的创新和调解结果的运用,调解结果能够实际执行,具有法律效力是我们下一步要着重探讨的;第三,中心运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在解决每一个医患纠纷的过程中,在个案中找到医患纠纷的共性问题,在共性问题的发展过程中发现医患调解的经验性规律,把经验性规律运用在个案中,形成整套经验,形成我们运作的体制机制;第四,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服务社会,服务主体是患者、医方、行政机关,不偏重任何一方,这样的定位基础才能够切实的发挥调解和法律援助的作用。同时正值丰台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中心的成立和正常运作,体现为人民服务,为行政机构和院方解决当务之急的很好实践。

    会上,中心主任张文生律师表示:中心是新生事物,是个刚刚诞生不久的新生命,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帮助,同时作为一项社会工作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更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共同呵护她,让她能够茁壮成长,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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