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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医患心理研讨会
浏览次数:1460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本月26日下午两点在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会暨医患心理研讨会,参加本次成立会的有丰台区政协、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委、法院、社工委、东高地街道、调解协会、各医疗机构、各司法所等部门领导以及医患关系的研究学者、关注医患关系的社会人士。北京市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申请成立的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会上,由丰台区调解协会会长李海珠宣读批复由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宋锁妮授牌,宣布成立。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宗旨是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发挥第三方介入机制的优势,探索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架起医患之间的桥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集中体现出来。充分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是国家的战略部署。调委会的成立正是丰台区政协、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委等部门在此方面响应国家号召,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切实体现。自行和解、行政调解、市医调委调解和法院等现有途径在解决医患纠纷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任何一种单一的途径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会变化和发展,也就需要探索和创新去面对新的问题和弥补现有途径的不足。因此,社会组织化解社会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调委会是北京第一家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备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之前,北京只有由市六部委联合发文成立的市医调委;调委会是全国第一家由社会组织,平合医患中心申请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之前各医调委都是由各级政府设立的。调委会委员以中心人员为主;该调委会是第一家以医学法律复合型人员为主组建的专业性调解组织,该调委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以医药专业律师为主,还有退休医务人员,法学,社会学等人员组成,是一支专业、全面、高效的团队。同时还有由丰台区医学会临床专家库专家、著名医院临床专家、法学院法学专家、鉴定机构法医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区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媒体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来帮助和监督工作。

    会上,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佟颖代表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郗俊生讲话,谈了四点希望,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有效化解医疗纠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自愿、平等调解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灵活、高效便捷、低耗的优势,善于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要讲法律政策、也重情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二是注重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医疗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发挥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优化调解员队伍,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必要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医疗纠纷得到科学公正的处理;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搭建医患沟通的桥梁纽带。四是要认真贯彻“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调委会的申请主办者平合医患中心是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调委会主任张文生会上表示:“对于医患发生的纠纷或遇到的困惑,不设任何限制,只要向我们咨询,我们都会耐心细致的提供专业意见,并提供适当的解决途径建议;对于医患双方同意来调委会进行调解的纠纷,尽力促成调解结案,彻底解决纠纷;操作过程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倪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的代表讲述了过往调解的案例,调解员的能力对调解结果和调解效果的影响她深有体会。记得这样一个案件:患者是一位正在谈恋爱的21岁女孩,当时有一些跛脚,看到网络上、杂志上一个医院对于她相同病症的人给予了康复治疗的医疗广告后迫不及待的看了门诊、住了院,入院诊治,在手术之前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同意书上明确写明手术目的是缓解病情的发展,然而手术后的结果令这个家庭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霾,这位正当妙龄的女孩,不但没有治好原有的跛脚,反而失去了正常行走的能力,坐上了轮椅,从此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年迈的父母照管,男友也因此与她分手。如此巨大的打击使这个家庭崩溃了,女孩的父母尽一切办法试图引起人们的重视,联合有相似经历的患者及家属,要向医院讨说法,得不到理想的解决方案的他们开始了最直接的方式表达愤怒,他们联合起来在医院闹事,冲突在不断的酝酿扩大……患者的这个情况从医学角度通俗的说,这个手术是否应当做属于需要进一步的前瞻性研究评价;从法律角度说,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即使是司法过错鉴定,也是无法明确医方过错的,本案在张文生主任的努力下,采用的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医方沟通,自己作为一个执业医生坦言本案从客观事实来说,患者当时的状况进行手术确实也有不妥之处,换句话讲,被告对于手术风险的告知是不充分的,就造成了患者没有对严重后果的认识,错误选择手术。与患者沟通,现在的状况是疾病的发展还是手术的失败无从判断,讲解医学的特殊性、不可逆性以及现有的救济途径的无力、如何面对现有状况开始新生活等等,最后医方给予患者13万元的补偿调解结案。本案能圆满解决——调解结案,其成功的关键是调解主导人的调解意愿和医患双方的真诚态度。创造性的思维以及不懈努力的态度决定了事态良性发展的结果。

    成立仪式后是医患心理的研讨会,南开大学周政学院吕小康教授、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平英、民六庭庭长周海平、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工委书记田秀文、副书记杨柳、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胡志强等人参加了研讨,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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