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丹

执业领域

境内外资本市场、跨境投资并购、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王律师曾为多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以及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战略部署及运营提供法律支持,帮助中外企业进行商业合作、股权架构设计及商业模式构建,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项目开发、收购、出售及融资及跨国公司客户的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在2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王律师为诸多境内外的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各类专业投资机构的数十起尽职调查、上市、募资、投资、并购及重组等提供全面法律支持,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程项目开发、新能源和基础设施、证券债券、航空与低空经济、数据合规与数据资产化的项目经验。

王律师代表过诸多行业产业投资处理在境内外的投资交易项目,并负责处理与之相关的争议解决等事项。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绩效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工作经历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国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美国PRI公司中国境内投资并购项目法律顾问

社会职务

● 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外事委员会委员

● 曾任北京市侨办律师团秘书长

● 曾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纪处委委员

● 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纪处委委员

● 曾任中国法学会第一届律师法学会理事

● 现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律师法学会理事

● 北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会涉外法律业务委员会、数据资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低空经济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代表案例

● 美国pri公司诉美国minco公司委托合同争议诉讼案

● 为保利协鑫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安徽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项目(该公司旗下主营业务为经营光伏电站)提供法律服务

● 为保利协鑫投资中原煤化、白坪物流、赵家寨化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河北凯越集团化工(甲醇和二甲醚)和木业项目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中车投资并购集盛星泰超级电容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中国中车股权并购资阳动车车辆连接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中车新能源汽车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大唐集团收购代古寺水电站、巴藏水电站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华电集团旗下福新能源公司H股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大唐集团与柬埔寨合作建设水电站、电网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中广核境外投资设立核电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南车投资沙特高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九州能源投资印尼金矿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光伏电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国电并购内蒙古阿拉善20MW光伏电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上海电力投资印尼电网、水电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国电收购巴基斯坦100MW风电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美国NBS公司医疗投资项目及后续争议和解相关全程法律服务

● 为英国利洁时Reckitt Benckiser Group plc 持有soboxo商标权纠纷案件全程法律服务

● 为美国Algix 公司绿地投资环保绿藻项目及其纠纷解决全程法律顾问

● 为英国Epay公司与中国第三方支付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项目全程法律顾问

● 美国BAP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中国燃烧器制造公司股权项目

● 河南特钢与法国上市公司瓦卢瑞克公司特种钢股权转让交易项目

● 作为渣打银行法律顾问就3亿人民币西安地产项目贷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华润电力、比亚迪、北控集团、鸿坤伟业、高邮建投等在香港发行境外美元债以及美元和人民币混合债提供法律服务